蚂蚁被约谈,马云被扇了5个响亮的大耳光

2020-11-03 20:04:05 和讯名家 

  马云在外滩金融峰会上,以金融创新之名,炮轰传统金融“当铺思维”,嘲讽巴塞尔协议是老年人俱乐部。马云甚至还牛逼轰轰地表示,中国金融的风险就在于“没有系统”,(对于蚂蚁集团)创新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为未来担当,不能用昨天的办法来管未来。

  马云没想到的是,这个代价来得这么快,而且还这么大。

  《人民日报》和新华社同时发声,中央对马云的狂妄无知,和蚂蚁肆意妄为进行定调,可想而知。 什么代价,这两天大家都看见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

  《雪山财经》咨询多位长期从事金融行业和相关研究学者,均表示,4家中国金融业最高监管机构联合约谈一家企业的实控人、董事长和CEO,堪称史无前例。监管对蚂蚁集团的重视程度,以及蚂蚁集团可能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雪山财经》根据公开信息,对这次约谈的内容进行了整理如下:

  1.要将蚂蚁集团纳入监管要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尊重国际共识和规则,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既要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2.监管部门要一视同仁地监管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

  蚂蚁集团要完善治理,履行社会责任要监督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监管规则,完善公司治理,履行社会责任。 马云刚刚在外滩金融峰会上的还牛逼轰轰地表示,“不能用昨天的办法管未来”。

  毫无疑问,中国现有的监管系统,都是马云口中的“昨天的方法”,而蚂蚁集团代表的就是创新,就是马云口中的“未来”。言外之意,当然就是,蚂蚁集团不需要监管。

  可是现实的打脸来得就是这么快,蚂蚁集团不仅要纳入监管,而且要跟其它市场主体一样,“一视同仁地监管”。

  3.蚂蚁集团要公开信息要增强业务信息披露全面性和透明度,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投资者教育。

  4.蚂蚁集团股市巨额募资要说明用途要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依法披露资金用途。(蚂蚁集团“A+H”上市,将募集资金约2300亿元,有望成为目前为止全球最大规模IPO。

  巨额募集资金如何使用,也曾在资本市场引起热议,《招股说明书》所描述的4个项目,均非常笼统宽泛,不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于A股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审核要求。

  5.蚂蚁集团不能搞垄断,不能搞不正当竞争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6.蚂蚁集团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没有产权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蚂蚁集团方面对此回应称,会深入落实约谈意见,继续沿着“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的十六字指导方针,继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助力经济和民生发展。

  这十六字方针是啥意思?《雪山财经》简单翻译就是:

  接受监管,不以创新之名胡搞乱搞。真正地践行普惠金融,不搞垄断,有肉大家吃,有钱大家赚。

  接受什么样的监管呢?

  当然还是现有的,马云口中的“巴塞尔协议下的老年人俱乐部”(现有的监管机构,至少包括约谈的四大部委)对蚂蚁按照“当铺思想”(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来进行监管。

  耳光声响彻云霄有没有?

  蚂蚁究竟犯了什么错?要面临什么样的苦果? 约谈之外,蚂蚁的报应也接二连三地到来。《雪山财经》用四个字来形容:刀刀见肉。

  第一记耳光:《金融时报》三连批判

  值得注意的是,十九届五中全会刚过,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连续发生,给了蚂蚁三连击。

  10月31日,《金融时报》转载刊发《关于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几点认识》一文。

  11月1日,该报再次刊发标题为《资深学者:大型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与监管》的文章。

  11月2日下午,该报再次撰文《资深学者:在金融科技发展中需要思考和厘清的几个问题》。

  《金融时报》作为央行的直属报纸,在中国金融领域的权威性不容置疑。三天内连续三篇重头文章,矛头直指蚂蚁集团。对于蚂蚁集团要不要纳入监管,蚂蚁集团是不是存在巨大风险,进行了一锤定音的定性。

  第二记耳光:蚂蚁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2020年11月2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的文章点名批评花呗,称金融科技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更加值得高度关注。文章中,郭武平直接点名批评了蚂蚁集团旗下的“花呗”和“借呗”。

  国家级金融监管部门正局级高管,直接点名批评。罕见的同时,也说明多个监管部门已经取得了一致,下定了决心要给蚂蚁集团实质性的打压。

  郭武平指出,从消费者服务角度看,金融科技公司的“花呗”“白条”“任性付”等产品,其内核与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没有本质差别,也具有信用供给和分期付款的功能,消费者支付的利息与费用是其盈利主要来源;再如“借呗”“金条”“微粒贷”等产品,与银行提供的小额贷款无本质差别。

  与持牌金融机构相比,金融科技公司更加依赖购物、交易、物流等行为数据,更多依据借款人的消费和还款意愿,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往往形成过度授信,与场景诱导共同刺激超前消费,使得一些低收入人群和年轻人深陷债务陷阱,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危害。

  在收费方面,金融科技公司缺乏统一标准,一般高于持牌金融机构。比如 “ 花呗 ” 与银行信用卡业务基本相同,但分期手续费高于银行,与其普惠金融理念不符,实际上是“ 普而不惠 ”。同时,有的金融科技公司存在过度收集并滥用客户信息、信息管理不当的问题,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信息在平台方、支付机构、出资方等之间流转,侵害了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雪山财经》认为,“继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蚂蚁对四部委约谈的回复,虽然惜墨如金,但是每一句都是有所指,并非毫无来由的表态。

  不出意外,蚂蚁随后出台的整改措施中,我们完全可以猜测到,应该对“花呗”、“借呗”的收费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诱导过度消费的过度授信,进行压减;对于消费者的信息搜集、使用和管理上,更加严格。

  同样是2020年11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马云和蚂蚁集团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份杀气腾腾的判决书,而且是为蚂蚁集团量身定制。

  第三记耳光:持牌与禁止异地经营

  其中关于强调持牌,以及强调网络小贷不得跨区域经营,就给蚂蚁当头致命一击。

  新规称,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同时,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新规称,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新规的条文枯燥无味,简而言之就是:

  1、网络小贷业务必须持牌;

  2、同一个公司(如蚂蚁集团)最多不能拥有超过2家持牌地网络小贷公司;

  3、网络小贷公司只能在注册地范围内开展业务,不能跨区经营。

  根据蚂蚁集团公开资料显示,蚂蚁集团主要的赚钱机器,“花呗”和“借呗”对应的公司实体,正好是注册于重庆的2家网络小贷公司。

  那么尴尬就来了,在新规定颁布之前,蚂蚁“花呗”和“借呗”的用户早已经是遍布全国了。如果不让蚂蚁集团在重庆之外的省市注册新的持牌网络小贷公司,那么全国范围内除掉重庆之外的省市,数以亿计的“花呗”和“借呗”用户怎么办?

  既成事实与新规的冲突,既考验了监管部门的决心和智慧,也将决定蚂蚁集团今后的发展空间。如果监管部门铁心按照新规来监管蚂蚁集团,蚂蚁集团的用户数量,市场空间将出现断崖式地缩水,对于刚刚成功募集345亿美金,全球最大IPO的蚂蚁集团来说,它还能撑起这么大的市值么?

  第四记耳光  个人贷款额度设限

  新规规定,网络小贷新规称,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作为网络小贷的本质,就是吃息差。前面已经讲到,蚂蚁集团已经表态要保护消费者权益,真正践行“普惠金融”,降低利息标准势在必行,那么如果要想增加收入,只有提高用户贷款额度这一条路。但是,新规同样也把这条路堵住了。

  我们都知道,小贷业务的客户群体一般都是银行淘汰的“垃圾”用户,以三农和低收入人群为主。按照之前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时候说过,“我们人均年收入是3万元人民币,但是有6亿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也就是说,大部分接受网络小贷的用户,贷款额度也1年也就一万顶格。

  而且在具体操作中,很多网络小贷借款人没有正式的收入证明,如何定义”收入“是一大问题,如果参考银行房贷,只认可稳定的工资收入,那么现有的网络小贷用户,绝大部分都将丧失从网络小贷公司贷到款的资格。

  也就是说,“花呗”“借呗”的绝大部分现有客户,将无法使用“花呗”“借呗”产品。

  第五记耳光   5倍杠杆斩断无限循环

  蚂蚁集团的招股书显示,蚂蚁集团的2.15万亿元的信贷规模,只有2%的资金是自有资金,98%的资金来自合作银行和发行ABS。

  现在,网络小贷新规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新规还规定,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

  蚂蚁和银行合作模式是,银行提供大部分资金,蚂蚁只提供少量资金,主要负责贷款审批、风险管理、还款和贷后管理的流程。蚂蚁将这个流程称之为“技术服务费”,并从放贷利息中收取30%,属于最大的利润来源。

  这种模式突破了两方面的监管,一是对网贷公司资本金和杠杆率的限制,二是突破了巴塞尔协议对于银行表外资本的限制。 蚂蚁小贷现实中联合贷款自己出资比例大约是1%-2%,所以才能够通过360亿表内贷款驱动1.8万亿联合贷款。

  如果将蚂蚁出资比例提高到30%,意味着同样驱动1.8万亿联合贷款,需要至少5400亿元表内贷款,外加1700亿元ABS,意味着总计需要通过蚂蚁小贷放款7100亿。而根据表内贷款最多5倍杠杆的原则,蚂蚁小贷资本金需要扩充到1400亿元的规模(当前蚂蚁的资本金是350亿元左右)。

  如果按照这个新规严格执行,杰克马同学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举杯欢饮上市庆功酒,而是要满世界去找1000亿现金来补充资本金。

  也许你要说,这上市不是刚圈了345亿美金么,合人民币2000多亿呢,两倍多,有什么好为难的?不过真的抱歉,上市圈的钱,在招股说明书里面已经说明了用途(尽管前面已经说过模糊不清,不符合规定),擅自变更资金用途,是要冒法律风险的,不是你想变就可以变的。这1000亿,还得现在另外找!

  可是新规之下,蚂蚁集团的市场规模,发展前景,想象空间已经腰斩,加上监管部门强力打压的态势之下,哪个金主敢冒这个风险当救命的白马骑士?这哪里是5记耳光?

  明明是5把明晃晃的尖刀,刀刀都捅向杰克·马同学的小心脏!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雪山财经。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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