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跑路、不关停、不变更地址和股东、不随意处置资产、不损坏资料、不新增违规业务
2月13日,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公告称,为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家互金整治办要求,辖区内所有网贷机构应贯彻“六不”要求。
公告显示,“六不”要求具体为不跑路、不关停、不变更地址和股东、不随意处置资产、不损坏资料、不新增违规业务。柒闻网了解到,此前已有多地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文,以规范网贷机构行为。
2018年11月,江西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引》,要求拟退出网贷行业的网贷机构,须按照提出退出申请、发布退出公告并关闭部分功能;网贷机构股东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在非法经营过程中不当得利的,应返还不当得利等等。
2018年12月,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重申退出指引,要求网贷机构坚持三个“不可”原则,即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不可关闭,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同月,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积极配合杭州市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行政辖区内的网贷机构积极配合网贷风险处置工作,落实不得新增待偿余额、原则上不得变更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单方面宣告完成清盘等9大要求。
此外,继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之后,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对网贷平台相关宣传工作提出自律规范,要求网贷机构不得借行业合规自律检查名义进行不实宣传或变相推广。(文 / 青青,柒闻网)
来源: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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