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4年以来,校园贷快速发展,但与之相伴随的多头借贷、无力偿还、暴力催收、虚假宣传等乱象层出不穷,且校园网贷多用于购买奢侈品、追星甚至直接投资、赌博等领域,引起了社会和监管部门的极大关注。
一、政策密集:2020年7月以来关于互联网贷款的第四份政策文件出台
2021年3月17日,继2020年7月以来关于互联网贷款的第四份政策文件正式发布,即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和央行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校园网贷新规”,实际发文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政策之密集可见一斑(互联网贷款的分析详见互联网贷款监管手册)。
近期的四份政策文件基本上均和小贷公司直接相关,这可能也是去年10月老马乱说话的大背景(老马应该是提前知道这些政策文件要出台)。实际上关于校园贷的监管要追溯至2016年,如仅2016-2017年期间专门针对校园贷的政策文件便有三份,不过2018-2020年期间校园网贷又以各种形式死灰复燃。
具体来看,2016年10月18日银监会等6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专门针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进行规范(并没有叫停),而2017年5月27日银监会等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则进一步提出“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二、堵偏门、开正门:严禁小贷公司开展校园网贷业务
2017年5月27日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明确提出“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随后在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推动下,校园网贷(线上)风声水起,放贷机构由P2P网贷机构拓展至P2P网贷机构、消费公司、分期购物平台、传统电商平台以及利用自有资金为大学生提供“赊销”服务的相关机构等主体,此次校园网贷新规主要针对小贷公司和外部合作机构,并同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规范,真正体现了“堵偏门、开正门”的政策思路。
毕竟目前国内银行业机构(含银行和消金公司等)已经开展了校园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如中行推出的“中银E贷校园贷”、建行推出的 “金蜜蜂校园快贷”以及招联消费金融推出的“学生零零花”等等。参照之前的政策文件,监管意在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
三、校园网贷新规全面解读
校园网贷新规明确“未经银保监会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对小贷公司(请注意这里针对的是全部小贷机构、之前主要是针对网贷机构)和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分别提出“三不得”、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针对大学生群体开展线上精准营销。
(一)明确小贷公司“三不得”:直接叫停
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之前的规定为“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督促网贷机构按期完成业务整改,主动下线校园网贷相关业务产品,暂停发布新的校园网贷业务标的,有序清退校园网贷业务待还余额”。
(二)明确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三不得”
之前的政策文件没有对外部合作机构进行明确约束。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线上精准营销、严格落实第二还款来源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毕竟是正规金融机构。不过应坚持小额、短期、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限制同一借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总业务规模。同时应强化营销管理和资质审核:
1、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线上精准营销,线下营销宣传活动需事先向营销地监管部门报备并取得相关教育机构同意。
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并取得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书面担保材料(同意其贷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
(四)其它
1、规范催收管理,严禁任何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暴力催收行为。
2、对于不同意报送信贷信息的大学生,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3、小贷公司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
4、定期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邀请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讲座,阐述不良网贷危害、分析借贷“追星”等校园不良网贷案例。
四、校园贷体现出什么监管思路?
(一)校园贷、现金贷以及近期比较引起关注的彩礼贷、墓地按揭贷等均反映出一种社会现象,即贷款需求已经从被动获取转向主动挖掘,这其中互联网公司等第三方平台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二)表面上看校园贷和现金贷之所以引起关注并受严格监管是因为其在用途、资质方面不合格以及在暴力催收等方面引起了社会问题,但其最根本的目的应该是针对小贷公司以及与其合作的那些所谓互联网公司,正是这些互联网公司挖掘了本没有的贷款需求,解决了所谓“痛点”。
因此校园网贷新规真正体现出对小贷公司和互联网平台的严监管思路,尽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这方面也会受到一些误伤。
毕竟目前在校大学生数量超过4000万人,如果人均消费需求5万来说,也有2万亿的市场空间;而每年毕业生的数量也有1000万人(预计2021年将达到909万人)。
【完】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国行投研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