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记:从平台金融到助贷

2024-07-05 00:00:01 零壹财经 

作者:沈拙言

【编者按】

中国助贷行业已有十余年发展史,已成为中国金融业的毛细血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正处在蓬勃而复杂的局面中。为了促进助贷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逐步形成良好的行业标准和规则,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与零壹智库联合推出“中国助贷行业:探索与未来”专题。本专题旨在梳理助贷行业发展历程、行业生态,研究商业模式、监管自律,剖析各类案例,探索未来发展趋势。

到底什么算助贷业务?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023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助贷业务发展研究报告》,“互联网助贷”已成一种特定业务模式的代称,一般是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作为渠道入口,在营销获客、数据分析、技术应用、贷后管理等方面与各类具有放贷资质的金融机构合作的业务模式。

渠道入口的特性,意味着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流量资源决定了助贷业务的规模,而后续营销获客、数据分析、技术应用、贷后管理的服务则考验着助贷业务的质量。

最早,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下场“放贷”,往往从撮合贷款业务切入,利用自身的流量优势,满足金融机构扩大客群范围、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的需求。但伴随着监管环境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单纯的导流已不再适合新时期的业务发展。

脱胎于360的奇富科技、背靠百度的度小满、依托字节跳动的放心借和抖音月付、小米孵化的天星数科等等,这些平台金融是如何转型的?中间历经了哪些环境的变化?当前处于行业头部位置的平台因何成功?

本文为“中国助贷行业:探索与未来”系列之一,该系列从不同类别的助贷机构、行业发展的重点环节,探究助贷的过去、现在与将来。本文聚焦平台金融向助贷的转变。

一、“现金牛”奔腾

坊间常说,“互联网的尽头是放贷”,这一方面是指当下的互联网平台或多或少都涉及了贷款相关业务,另一方面也是对过往历史的总结。

互联网平台金融业务初体验的第一个热潮来自于理财业务,这得益于余额宝的市场培育。余额宝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功之后,腾讯理财通、百度百赚、京东小金库、苏宁零钱宝等各种 “宝宝类理财”层出不穷,纷至沓来掀起空前热潮。

然而,对一些资金实力不足但具备流量优势的平台而言,盲目做理财业务风险度极高。这个时候,“不淘金,只卖水”,为贷款平台提供导流服务,赚取相关广告或分成费用成为流量变现的绝佳方式。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星火燎原,用户可以在互联网的任何角落看到贷款广告,包括不限于导航网站、行业门户、游戏论坛、各种小程序或APP。

这种导流服务造就了诸多财富神话,也延续了很多由PC时代向移动互联网时代转型中掉队平台的生命。互联网理财市场形式日趋严峻后,BAJT、TMD等互联网巨头也开始入场贷款领域。

2014年10月,起步于支付宝的蚂蚁金服(现蚂蚁集团)成立,2015年4月,借贷服务“借呗“上线;腾讯的消费贷款产品“微粒贷”也于2015年陆续在手机QQ和微信端上线。也是在同一年10月,百度与信而富合作推出小额现金贷“百度有钱花”。

2016年3月,京东金融APP推出消费借款服务 “京东金条”;同年7月, 360金融集团成立,9月推出“360借条”。而在8月,滴滴推出了贷款服务产品“滴水贷”

2018年9月,美团借钱上线。也是在这一年,“放心借”在今日头条APP上线,2020年,抖音的类“花呗”的产品“放心花”以及消费分期产品“DOU分期”(现抖音月付)接连上线。

可以看出,早期平台金融(本文特指平台的贷款业务,下同)的命名,往往采用“平台+”的方式,借平台品牌为金融业务快速启程提供助力,庞大的流量也带动着贷款规模的大幅增长。

高峰时期,做电商的、做社交的、做资讯的,甚至是独立的功能性APP都上架了金融服务,且集中在信贷层面。

二、“必也正名乎”

就在互联网巨头发力信贷服务之后,互联网金融面对的环境也发生改变。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整治目标是: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

《方案》中提及,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

强调业务资质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法规,又从流程上对互联网贷款予以规范,对互联网贷款原则、营销行为、资金管控、信息采集与使用、全流程风险管理、联合贷款、消费者保护等方面作了具体细化的政策约定。

为了应对监管环境的变化,各大平台对金融业务进行了一系列合规布局,具体表现为原互联网平台剥离金融业务以及金融业务的重心迁移。

多个互联网平台将金融业务更名,摒弃了原有“平台+”的命名逻辑,强调自身科技内涵。业务实质也逐步变更,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科技助力渐渐成为主流。

另一面,与原互联网平台的股权关联及高管交叉任职等问题也得到合规处理,越来越多的平台实现了金融业务的独立运营。

比如,京东金融在更名京东数科后再度更名为京东科技,将云与AI业务与京东数科整合到一起,凸显科技能力。360数科在更名奇富科技后助贷业务占比逐年走高;蚂蚁集团则进行了一系列分拆,实现多个业务的独立运营。

至此,平台金融分为并不互斥的两条路线,自营金融业务以及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的助贷业务。

业务方面,尽管为了合规,多个互联网平台获得网络小贷牌照,但新规之中网络小贷杠杆率与联合贷的出资比例要求限制着平台的发展。故而平台金融逐步分成两个方向:第一是在网络小贷之外谋求杠杆率更高的消费金融牌照,以此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第二则是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分为纯导流与助贷业务。

表面来看,导流与助贷业务最大的区别便是,在流量方面占据优势的平台型企业是否参与实际的金融业务,但从近期监管导向来看,导流与助贷业务面临着同样的合规成本。

2024年5月,货拉拉、喜马拉雅上市过程中均遭到证监会的质询,助贷业务是质询的关注点之一,随后货拉拉和喜马拉雅都下架了助贷产品。

证监会对喜马拉雅的问询中,要求其对合规性、股东情况、合规经营、直播业务、助贷业务、用户信息相关情况、股权激励七大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助贷业务包括业务形式、资金来源、资质许可、是否涉及征信业务、是否涉及贷后催收服务、金融业务规模等。

归根结底,助贷业务没有明确定位的缺点再一次暴露,纯导流业务到底算不算助贷业务,需不需要承担金融业务的风险?为金融机构提供客户信息,需不需要承担网络借贷中介的一切义务?从监管机构的问询来看,答案显而易见。

导流业务之外,“轻资本模式“被越来越多地提及。这一模式中,由助贷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获客导流服务,并结合自身科技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辅助服务,金融机构具有最终风控和审核的权力与责任,而助贷机构则不承担本金风险。

为了把助贷业务做大,在互联网流量逐步逼近天花板后,积极拓宽获客渠道也是众多平台金融的共通做法。

如果说流量是互联网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显性优势,那么流量背后的数据积累则是隐性优势。

《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人工智能算法金融应用评价规范》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后,数据合规、算法合规以及公司治理合规成为互联网平台的主要工作之一,个人信用信息的“断直连”也是央行最早给13家平台金融企业的窗口指导。

经历了一系列规范后,平台金融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密度逐步加强。曾经的互联网金融尤其是平台金融平台金融逐步“分化”:需要牌照的业务,积极获取牌照进入“体制内”,更加“名正言顺”;暂无牌照的业务,发挥自身优势,同持牌金融机构合作,成为后者的科技补充。

而在暂无牌照的业务中,为信贷提供服务,最广泛的存在。

于是,“助贷”,在平台金融“正名”之后,虽无明确定义,但也越来越清晰了。

从野蛮生长到逐步规范,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每家平台在漫长过程中的应对策略也稍有不同。这些典型的机构各自经历了怎样的特殊历程?哪些模式更符合商业需求和新的监管?哪些机构能走得更远?“中国助贷行业:探索与未来”系列将持续进行平台金融与助贷业务的跟踪观察。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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