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网站日前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3年第173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银罚字〔2023〕18号)显示,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银罚字〔2023〕13号)显示,韩某海(时任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银罚字〔2023〕14号)显示,闫某玲(时任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1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上海环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7.51%。
环迅支付官网显示,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环迅支付),是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先行者。公司在2011年获颁中国人民银行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目前可以支持国际主流信用卡及所有国内主流银行的在线支付,环迅支付总部位于上海,在南京、杭州、济南、青岛、福州、天津、深圳地区拥有分支机构。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徐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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