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11月15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迅支付”)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三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万元。
另外,韩某海(时任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环迅支付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闫某玲(时任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对环迅支付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1万元。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凡是有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行为的,将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在业内看来,从违法违规类型来看,环迅支付此次主要因为反洗钱不力而被罚。公开信息显示,环迅支付总部位于上海,在南京、杭州、济南、青岛、福州、天津、深圳地区拥有分支机构。该公司在2011年获颁中国人民银行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目前可以支持国际主流信用卡及所有国内主流银行的在线支付,为全球超过60万家商户及2000万用户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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